【新冠疫苗】港府委任AXA安盛為疫苗保障基金管理人 至今接獲11宗索賠申請
發布時間: 2021/05/12 19:57
最後更新: 2021/05/12 21:42
港府早前撥款10億設立疫苗保障基金,為接種後出現嚴重異常事件作賠償,食衞局已委任AXA安盛作為基金管理人,為期三年的合約費用為1000萬元;據了解,除以接種者年齡作索賠準則外,亦會按索賠者的嚴重程度分級作評估。當局指至今保障基金接獲11宗申請,現正處理中。
港府今年初提出為接種新冠疫苗後的嚴重異常事件設保障基金,初期撥款10億元,接種者可於2年內提出申索。有關申索個案的保障額將以「40歲以下」及「40歲或以上」劃綫,死亡個案保障額分別為每人250萬及200萬、受傷個案最高保障額則分別為每人300萬元及250萬元。
有傳媒引述保障基金條款文件,以不同病例作具體說明保障額上限,包括如接種後持續7天以上出現面癱,於26周內康復,屬「痛楚」級別,最多可獲賠相應最高保障額4%;惟如持續26周以上,有明顯面部不對稱等,列為「長期身體損害」,最多可獲賠相應最高保障額50%,換言之最多可獲賠逾百萬元。
食衞局回覆指,經政府採購的招標程序,委任AXA安盛作為保障基金第三方行政管理人,負責處理行政工作,包括處理市民查詢、申請及投訴等,為期36個月的服務合約費用為1000萬元。而截至5月11日,保障基金接獲11宗申請,有關申請現正處理當中。
局方指,根據新冠疫苗臨床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就嚴重異常事件與所接種疫苗的因果關係評估結果,AXA安盛將依據相關醫療機構提供的資料,按嚴重程度評估框架進行評估及建議相應的保障金額水平,再由食衞局批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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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正怡